太仓市沙溪镇第三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

编辑:徐利 时间:2023-02-20 点击数:

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,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安全,根据2018年2号文件《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1.学校大门实行专门专用。学校分为西和北大门,学校西门为老师、学生步行或非机动车专用通道,学校门为教师车辆专用通道。

2.学校道路行驶管理。

1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,必须按照校园内水泥路行驶,时速不得超

5公里,不得随意开上塑胶跑道以及在校园内禁止鸣喇叭,同时机动车通过校内路口或转弯时,必须减速行驶。

2电动车、自行车等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。

3.学校车辆停放管理。

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校园内应在指定车位有序停放,机动车主要

停放在水泥停车场,南面道板砖停车场以及西面道板砖停车场,其余地方禁止停车。

2电动车、自行车一律停放在南面雨棚内,按照规定整齐摆放。

4.学校外来车辆进出管理。

1来校办事的社会车辆、家长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园。家长接送孩

子车辆一律有序停在学校西校门口南面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时,须出示有效证件,经同意后方可从学校北门进入。严禁车辆强闯校门、故意停车堵门。

2家长接送孩子的电动车、自行车一律停放在学校西门口北家长等

待区域安全围栏内,并要求统一整齐摆放。

5.学校加强值班管理。在上学、放学高峰时段,安排行政、值班教师、

保安在大门口、停车场进行安全疏导,确保师生安全。

6.加强教育宣传。不在校内追逐打闹,不擅自闯入停车场所等区域。定期给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,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。

7.做好学生骑车到校管理。发放学生骑车到校安全告家长书,未满12

周岁学生禁止骑车到校,骑车到校学生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。

8.落实校园交通安全追责制度。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道路上无证驾车、

教练和试刹车。禁止在主干道、消防通道和其它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停放。

自制定本规定起,所有的师生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。对违反本规定教师及员工如果出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责。

太仓市沙溪镇第三小学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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